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金融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的实施办法》(粤金院〔2025〕77号)文件精神,健全我校“一体两脉”校友组织体系,促进校友工作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全面推动各二级学院成立校友分会,为同院系、同专业的校友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凝聚校友力量,发挥校友作用,更好地助力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应用型金融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学院校友分会是学校校友总会的分支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另行制定章程,其一切活动均遵循《广东金融学院校友会章程》的规定。学院校友分会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始终秉持“凝聚校友、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宗旨,以团结为基石,以情感为纽带,以协作为途径,以发展为目标,积极营造学校关怀校友、校友热爱母校、双方互相支持、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学校事业与校友共同发展。校友是学院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是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
二、组织名称
学院校友分会名称:广东金融学院+学院名称+校友分会
三、主要职责
(一)积极与校友保持常态化联络与沟通,在深化情感纽带的基础上,系统推进校友资源的整合与开发。负责本院校友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动态更新,逐步构建完善的校友信息数据库,定期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校友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系统搜集与报送本学院杰出校友的重要信息,包括获奖荣誉、先进事迹、企业发展动态等,依托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彰显校友成就,强化在校师生的校友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广泛组织各类校友联谊活动,邀请优秀校友返校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协调开展校友值年返校等品牌活动。优化校友服务体系,细致做好校友返校接待工作,提供全面、周到、人性化的服务保障。
(四)主动听取校友对学校及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拓展校友捐赠渠道,推进学院标识物捐建、奖助学金设立、建筑景观认捐等项目,凝聚校友力量助力学院发展。
(五)及时关注校友在事业、工作、学习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搭建校友互助平台,组织有效帮扶活动,助力校友持续成长与发展。
(六)认真落实学院领导走访校友制度,科学整合校友资源,强化母校形象宣传与情感联络,积极拓展招生就业、学生实践实习等方面的合作机会,推动产学研等多形式合作项目落地。
(七)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构建多维立体的校友宣传与沟通体系。负责本学院在校友小程序上专属板块的运营与管理,组织开展线上校友活动,创新校友联络与管理方式。建立并维护学院校友微信群、QQ群等线上社群,在本学院网站开设“校友工作”专栏。
(八)组建校友工作志愿者队伍,积极营造全员参与校友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校友服务意识和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类校友工作部署,协同推进全校校友工作整体发展。
四、机构设置及成员
学院校友分会设理事会作为其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会的议事及决策。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及理事若干名。
理事会成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热爱母校,责任心强,能够勤勉履职,自觉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五、成立步骤
(一)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应成立校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校友工作的院领导及具体负责老师。请于2025年9月22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至学校校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1)
(二)启动学院校友分会筹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酝酿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理事会人选确定后,向学校校友总会递交成立二级学院校友分会的书面申请(模板见附件2),校友总会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周内完成审核并予以批复。
(四)收到批复后,学院应按计划组织召开校友分会成立大会。大会参考议程:
1、汇报校友会筹备工作情况;
2、宣读学校关于同意成立本学院校友分会的批复文件;
3、向理事会成员颁发聘书;
4、新当选学院校友分会会长发言;
5、学院领导致辞。
(五)成立大会结束后一周内,将正式确定的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报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备案(见附件3)。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迎接学校建校75周年,全面推进校友工作高质量发展,各二级学院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校友分会的组建工作,实现二级学院校友分会全覆盖。
(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筹备任务,确保学院校友分会成立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完成。
(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学校校友办(行政楼106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xyb@gduf.edu.cn。联系人:蒋米琦,联系电话:37231649,87238803。
                 广东金融学院校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