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薪火不息。2025年,广东金融学院将迎来建校七十五周年华诞。自1950年肇始,学校缘金融而生、为金融而办、偕金融同行、与金融共荣,培养了一代代扎根行业、服务社会的金融英才。为铭刻峥嵘岁月,传承文化根脉,弘扬广金精神,丰富校史馆藏资源,现特向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档案相关资料和实物,共同织就一幅承载七十五载奋斗足迹的历史长卷。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征集内容
广东金融学院发展历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和建设发展的有纪念、收藏、展览、研究价值的各种史料和实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具有标志性的办学成就、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各类资料,包括文件材料、声像材料及实物等。如,校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及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等;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时的讲稿、照片、录音带、录像带、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二)学校各个时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照片、任命书等。早期学校各院、系、部、处领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手稿等。
(三)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或在学校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品、聘书、纪念品、照片和音视频资料等;教职工在国外期间的具有保存和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四)学校各历史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方面的声像档案;和带有校名印记的各类物品等;各个时期学校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各个时期学校机构部门、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材料及其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等。
(五)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学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及照片等。
(六)学校历届毕业生重要活动(如开学和毕业典礼、毕业生答辩、运动会等)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七)学校团体或师生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奖杯、奖章、锦旗、奖牌、照片、视频等。
(八)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著作、绘画、书法、模型、工艺等作品。
(九)国内外媒体对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宣传报道材料原件。
(十)反映学校各时期师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物品(如银行实务讲义、珠算训练手册、金融票据模板等教具、教材、教案、仪器设备、课堂笔记、作业、论文等)和个人的证件(工作证、借书证、毕业证、分配通知书等)、票据(如饭菜票、开水票等)。
(十一)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改革变迁、教学科研、校园生活、校园文化以及重大事件等内容的书信、笔记、日记等原始记录以及回忆性原创纪实文章、校园故事访谈录音或文字记录。
(十二)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对学校有珍贵意义的史料实物。
四、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
捐赠者自愿将所收藏资料或实物捐赠我校,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由档案馆办理捐赠移交或存档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
(二)原件复制
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可捐赠复制(印)件,或由本馆复制(印)后归还原件,并颁发纪念证书。
(三)其他合法途径。
五、注意事项
(一)捐赠者需确保资料和实物的历史真实性、拥有唯一性和来源合法性。
(二)捐赠者需提供资料和实物的详细文字说明。主要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物、实物规格、现状、来源、简要描述、照片等信息。
六、提交方式
校史档案资料及实物移交或捐赠的受理单位为广东金融学院档案馆、校友工作办公室。可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收到信息后将与您联系,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校史档案资料和实物征集情况表》并推进后续事宜。
实体资料:邮寄至广东金融学院档案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27号广东金融学院档案馆,标注“史料(实物)征集”);珍贵资料可预约,学校安排专人上门接收;寄送运输费用由校方承担,到付件请提前致电确认。
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dag@gduf.edu.cn(邮件主题:“史料(实物)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现场捐赠地点:广东金融学院档案馆(图书信息中心5楼513室)
档案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37216107
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0-37231649
期待您的参与,衷心感谢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发展的关注与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金融学院校史档案资料和实物征集情况表
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宣传部
广东金融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广东金融学院档案馆
2025年4月9日